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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签行吗?

100人浏览   2024-07-24 15:32:13

很多朋友在找工作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面试后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