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风一 》由著名作者佚名精心创造,小说主角是 周叙白 宋岚 ,它的内容跌宕起伏,艺术感染力强,实力推荐。 周叙白宋岚 小说的主要内容是:第一章我叫陈屿,在锦城经营一家叫「拾光」的手作皮具店。店面不大,藏在老城区一条梧桐夹道的巷子里,客人大半靠朋友介绍。我喜欢安静,给客人量尺寸、选皮料、敲敲打打缝线,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日子像一杯温水,不烫不凉,刚好入口。直到周叙白出现。
第一章
我叫陈屿,在锦城经营一家叫「拾光」的手作皮具店。店面不大,藏在老城区一条梧桐夹道的巷子里,客人大半靠朋友介绍。我喜欢安静,给客人量尺寸、选皮料、敲敲打打缝线,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日子像一杯温水,不烫不凉,刚好入口。
直到周叙白出现。
那天午后下了场急雨,我正给一只钱包封边,铜铃一响,一个人推门进来,带进一股潮湿的风。他穿了件铁灰色风衣,肩膀淋湿了一片,眉目冷淡而清峻,站在满墙的皮料和工具中间显得格格不入。他扫了一眼店里的陈设,目光最后落在我脸上,淡淡开口:「做一只托特包,要送人。」
我说好,拿出样册让他挑款式和皮料。他翻看得很快,指了一款深棕色的植鞣革,从进门到确定方案,前后不过十分钟。我给他量尺寸,他伸出手臂,袖口微微上移,露出一截手腕内侧一道很浅的旧疤痕,像是很久以前被什么利器划过。我没多看,记下数据,问他要不要刻字。他顿了一下,说:「不用。」然后付了全款,转身走进雨里。
他走后,店员小禾凑过来,压低声音说:「屿哥,你认不认识他?他是周叙白啊,周氏集团的大公子,锦城一半的商业地产都是他们家的。」我摇摇头,把皮料从仓库里搬出来,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锦城的有钱人多得是,我开店这么多年,见过各种各样的客人,早已学会了一视同仁。
过了一周,周叙白来取货。我把做好的包用防尘袋装好递给他,他接过去仔细看了看走线,难得地微微颔首:「手艺不错。」我说谢谢,又例行公事地补了一句:「有问题随时拿回来保养。」他点点头走了,我以为这单生意到此为止,以后不会再见了。
没想到半个月之后,他又来了。
这一次他没有买东西,只是站在店里,漫不经心地看我工作台上的半成品。我问他需要什么,他说:「路过,进来看看。」我当时觉得这人挺奇怪,一个身家百亿的富家公子,跑到老城区的小皮具店里「看看」,说出去谁信。但开门做生意,没有赶人的道理,我给他倒了杯水,自己继续干活。他也不说话,就靠在门边的旧沙发上,翻手机,偶尔抬头看我缝线。就这样坐了一个多小时才离开。
之后他就常来了。
频率不算高,一周一两次,有时待十分钟,有时待一下午。他很少主动聊天,我也不是话多的人,两个人各占店里一角,像两只安静的猫。小禾私底下兴奋得不行,说周公子是不是看上我了,我让她别瞎说,心里却也不是没有一点疑影。一个男人三番五次往你店里跑,既不买东西也不社交,图什么呢?
直到那天,他看到了我工作台下压着的那张旧照片。
照片是我大学时拍的,照片里我站在一棵玉兰树下,旁边搂着我肩膀的女孩笑靥如花。那是宋岚,我的初恋,也是我二十八岁的人生里唯一认真爱过的人。周叙白俯身捡起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我有些不安,伸手想把照片拿回来。
他忽然开口,声音低得像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宋岚……是你的谁?」
我的心猛地一沉。他叫出了她的名字。
「你认识她?」我问。
他没回答。他把照片翻过来,背面有一行褪色的字:2016.3.12,和岚岚于珞珈山。他盯着那行字,指节微微泛白,然后把照片还给我,说了一句让我浑身发冷的话:「她的左肩胛骨下方,是不是有一颗朱砂色的痣。」
那不是疑问的语气。
我手里的削皮刀差点脱手。我盯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此刻暗沉沉的,像暴风雨前压得极低的海面。一个答案呼之欲出,但我不敢去想。
「你到底是谁?」我哑着嗓子问。
周叙白没有回答我,他转身走了,风衣下摆被门框绊了一下,他也没有回头。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翻出所有和宋岚有关的东西——相册、信件、她送我的那条手编红绳。我们分开已经四年了,分手是她提的,理由很含糊,只说「不合适」。我试过挽留,但她决心已定,毕业后就出了国,从此音讯全无。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从那场感情里走出来,或者说,我以为我走出来了。
但现在,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准确地说出了她身体最私密的特征。这意味着什么,我不敢深想。
我托朋友打听周叙白。消息回来得很快:周叙白,二十八岁,周氏集团长子,三年前从英国留学归来,目前分管集团旗下文旅板块。单身,零绯闻,作风低调,在锦城的名利圈里是个出了名的清冷人物。朋友还发来一张他在某次晚宴上的照片,西装革履,面容疏离,和坐在我店里旧沙发上的那个人判若两人。
但这些信息里,没有任何一条和宋岚有关。
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周叙白自己找上门来了。那天是周三,他发来一条短信,只有一句话:「明天下午三点,江东码头七号仓库见。」
那条短信我反复看了十几遍,最终决定赴约。我有一千个问题要问他,更重要的是,我想要一个答案——宋岚,现在到底在哪里。
第二天下午我准时到了江东码头。这里是锦城的老工业区,沿江的仓库大多已经废弃,野草从水泥地的裂缝里疯长出来,江风吹在脸上带着腥咸的铁锈味。七号仓库的铁门虚掩着,我推门进去,里面空旷昏暗,只有高处一扇破窗漏下几道惨白的光。
周叙白站在仓库中央,背对着我,面朝墙壁上挂着一排落满灰尘的黑板。听到脚步声,他没有转身,只是说:「你来了。」
我走过去,站在他身后三步远的地方。「你认识宋岚,」我说,声音在空荡荡的仓库里回荡,「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他终于转过身来。逆着光,他的表情我看不真切,但那双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了,碎得无声无息。
「宋岚,」他说,嘴角微微上扬,却不是一个笑,「是我的未婚妻。」
我的呼吸停了一拍。未婚妻。
「但她死了。」他说,「四年前的夏天,在伦敦。」
这四个字像一柄重锤砸在我胸口。我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脑海里闪过无数画面——宋岚笑着在玉兰树下转圈,宋岚趴在我背上让我背她过水坑,宋岚在电话里哭着说「陈屿我们不合适」——然后所有画面碎裂,化成灰烬。
「不可能,」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她只是出国了,她……」
「她没有出国。」周叙白打断我,语气平静得近乎残酷,「四年前七月,宋岚在伦敦泰晤士河边发生车祸,当场身亡。肇事司机酒驾,判了六年。她的父母去伦敦处理的遗体,骨灰带回了国,葬在锦城西郊的公墓。」
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精准得像在念一份公文,但我看到了他垂在身侧的手,攥得指节青白。
我踉跄着后退了一步,后背撞上冰冷的铁皮墙。「你怎么知道她……那颗痣……」
周叙白沉默了很久。仓库里只有远处江水的涛声和铁皮屋顶被风吹动的嘎吱声。
「因为那些关于她的事,」他终于开口,声音轻得几乎被江风吹散,「都是在你家楼下那盏路灯下,你一边抽着烟一边笑着告诉我的。」
我整个人僵住了。
「大一那年,你隔壁宿舍来了个新生,叫周叙白。」他说着,抬手慢慢摘下了脖子上挂着的一条银链,链坠是一枚蛇骨形状的戒指,在昏暗的光线里泛着冷光,「那个新生不爱说话,独来独往,你觉得他可怜,总拉着他一起吃饭。你喝了酒话就多,三句不离你的女朋友,说她漂亮、聪明、像一只让人抓不住的鸟。你说她左肩胛骨有颗朱砂痣,是你们第一次去海边的时候你看见的,你觉得那是老天爷给你盖的章,这个女人这辈子都是你的。」
天花板上的破窗是唯一的自然光源,像一束追光把他笼罩在中央,而他的表情在这片惨淡的光线中一览无余。他的五官还是那样清冷而克制,但声音在抖,每一个字都在抖。
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大一那年,隔壁宿舍确实住进了一个转学生,姓周,瘦高清瘦,永远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我确实总拉他一起吃饭,因为他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去图书馆,像一座孤岛。我那时候年轻,觉得孤独是件可怜的事,却不知道有些人选择孤独,是因为心里已经装了一个人。
而那个姓周的转学生,就是眼前的周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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